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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崁頂垃圾資源回收廠

文號
20-107-04001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4/16
違規日期
2017/04/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P002於106年6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0條告發處分在案,並限於106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貴廠於期限內仍未提出符合規定之檢測報告送本府備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統一編號
995106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