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開龍殿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開龍殿畜牧場

文號
30-112-01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1/06
違規日期
2022/07/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場之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施,用管線直接排放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廢水應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限改日期:112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並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三二二、一三二二之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322、1322-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