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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6/18
- 違規日期
- 2024/05/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所屬清運機具(車號:HAB-6078)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4月25日9時25分行經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且查貴公司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已確認該日(113年4月25日)無啟動。亦查無系統異常報備之相關紀錄。複經本局113年5月30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再行勾稽確認屬實。綜上,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工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工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