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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成畜牧場

文號
30-108-05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5/03
違規日期
2019/03/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1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大成路一二八巷一五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新興段74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