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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5/12
- 違規日期
- 2024/11/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於113年08月27日至貴公司執行違規案件複查,發現現場廠區貯存大量廢塑膠於廠區空地,且廢棄物貯存區雖有中文標示名稱,惟廢樹脂(D-0201除外)、廢紙、廢塑膠、廢鐵等皆未依標示混合存放,爰認定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與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改善至113年11月08日止。二、本局於113年11月18日至貴公司執行違規案件複查,發現現場廠區仍貯存大量廢塑膠於廠區空地,爰認定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與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合之缺失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1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一路6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