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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違規日期
- 2025/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5月4日結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本縣九如鄉九如路三段450號前方道路,執行清運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車輛攔查,於同日8時50分查獲貴公司司機謝聰福駕駛營業貨車曳引車(車號:KLM-7501),附掛營業半拖車(車號:59-XJ)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惟該車輛未依規定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9條第2款及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立街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三段450號前方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