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加環保企業社
- 文號
- 44-110-110003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7月27日來函所示,貴事業每月清除許可量915公噸,超過500公噸未滿2000公噸,清除車輛車號BEA-2031、YS-4259未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GPS裝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過埤里田衙路五八巷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田衙路58巷3號1樓
- 統一編號
- 4130163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