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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香食品行龜山一廠

文號
30-108-11002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1/27
違規日期
2019/05/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因108年5月6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並限期至同年5月13日前改善,限期改善屆滿本府派員複查仍未將作業廢水有效收集處理,排放乳白色廢水至塔寮坑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551巷5號1樓
統一編號
302419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