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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違規日期
- 2020/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7日至貴公司(吉安鄉廣榮段2350、2351、2352地號)進行稽查時發現,現場有大量土石堆置情形,且堆置量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現場以接近長方台體的方式測量-計算方式詳如附件),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公告條件: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係屬固定污染源許可列管公私場所,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廣榮段二三五○地號,廣榮段二三五一地號,廣榮段二三五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廣榮段二三五○地號,廣榮段二三五一地號,廣榮段二三五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