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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茂股份有限公司岡山二廠

文號
30-109-01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13
違規日期
2019/08/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1日至該廠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檢視該廠污泥紀錄表,其污泥紀錄表,其污泥之產生量及貯存量,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每月統計。前述行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操作參數量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應按次記錄,每月統計。」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三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三四號
統一編號
221450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