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8-120004
- 處分日期
- 2019/12/09
- 違規日期
- 2019/09/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廢水調整池4(T01-5)及廢水調整池5(T01-6)槽體廢水依其許可登載應排入pH調整池1(T01-7)2池,惟實際管線則是流至廢水調整池4(T01-5);另查其有害含銅污泥(C-0110)經脫水機產出後,再經移動式曬乾床曬乾,惟其許可證污泥處理設施單元,並無移動式曬乾床處理單元。上開兩事項,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完成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變更或現場與許可登載事項相符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深坑里南雄路一段一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一二六巷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