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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90040
- 處分日期
- 2020/09/26
- 違規日期
- 2020/06/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5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經營家畜類及家禽類屠宰作業及有關業務,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於109年10月16日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9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