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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違規日期
- 2018/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豆干製造,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23日前往稽查,廠內豆干製造過程產生之底渣混合物(D-1199),雖於107年9月27日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惟查閱資料後,查獲貴公司業於107年9月21日清除前揭廢棄物,屬清除事業廢棄物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之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