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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1/09
- 違規日期
- 2023/08/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場內堆置之部分爐渣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係一年內第二次違反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圍村德二街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德二街2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