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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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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70029
- 處分日期
- 2022/07/21
- 違規日期
- 2022/06/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建造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9地號等2筆土地之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辦公室新建工程,該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0026082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從事拔樁作業,作業期間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道路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本府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七四七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