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公所
- 文號
- 41-113-030044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3/05
- 違規日期
- 2023/08/05
- 違反法條
- 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於112年08月05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放置容器內有積水及孳生孑孓情事,屬易滋生病媒蚊孳生源(含蓄水容器及洞穴等)致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鎮西里府文路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中正路155巷13號前方與三民路交叉口處電線杆旁(中正二段923地號)
- 統一編號
- 6350041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