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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35
- 處分日期
- 2023/08/24
- 違規日期
- 2022/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生產作業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塑膠(R-0201)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收受列管再利用廢塑膠貯存超過1個月未完成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2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2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工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工路12號(24.1485432,120.434220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