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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1/02
- 違規日期
- 2023/07/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D32A2656)係從事塑膠粒押出生產塑膠膜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7月14日、112年8月16日執行稽核時,貴公司正常運作中,經當日發現廢棄物月報於108年至110年各年度申報塑膠膜產量分別為1,558公噸、1,724公噸、1,570公噸,其塑膠製品之製造總實際產量及總生產量設計產量均達1,000公噸/年以上,屬於環境部(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塑膠製品製造業之塑膠押出程序公告條件,未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成型程序之設置、操作許可證,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令貴公司塑膠押出程序停工;並限期於113年2月5日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一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