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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方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文號
40-101-04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2/04/09
違規日期
2012/02/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9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9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光華二街三一五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慶豐村中山路三段五五八號一樓
統一編號
289471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