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30-112-10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0/26
- 違規日期
- 2023/08/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開發名稱:煙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煙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停車空間、避難室停車空間、旅館附屬(大廳、餐廳、廚房、梯廳、健身視聽歌唱室、健身房、盥洗室、游泳池、客房)拆除新建工程]從事營建工程作業,其規模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範疇,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許可文件(核備文號:112年6月6日府授環水字第1120019713號)在案,惟貴公司未依核備文件登載內容實施(未於核備內容地點設置遮雨、擋雨、導雨設施及沉沙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17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蘇港段一三七之一地號,蘇港段一九二地號,蘇港段一九九地號,蘇港段二○○地號,蘇港段二○二地號,蘇港段二一五地號,蘇港段二一六地號,蘇港段二一七地號,蘇港段二一九地號,蘇港段二二二地號,蘇港段二二三地號,蘇港段二二四地號,蘇港段二二七之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蘇港段137-1、192、199、200(部份使用231.33 平方公尺)、202(部份使用156.19 平方公尺)、215、216、217、219、222(部份使用701.3 平方公尺)、223、224、227-1 地號等13筆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