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煙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停車空間、避難室停車空間、旅館附屬(大廳、餐廳、廚房、梯廳、健身視聽歌唱室、健身房、盥洗室、游泳池、客房)拆除新建工程
統一編號:54113500
共 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 筆)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23/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開發名稱:煙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煙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停車空間、避難室停車空間、旅館附屬(大廳、餐廳、廚房、梯廳、健身視聽歌唱室、健身房、盥洗室、游泳池、客房)拆除新建工程]從事營建工程作業,其規模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範疇,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許可文件(核備文號:112年6月6日府授環水字第1120019713號)在案,惟貴公司未依核備文件登載內容實施(未於核備內容地點設置遮雨、擋雨、導雨設施及沉沙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17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