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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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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40
- 處分日期
- 2023/03/29
- 違規日期
- 2023/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該行從事食品加工製造程序,設有蒸汽鍋爐以木材為燃料。2.現場稽查時該行備用鍋爐運轉中,其排放管道排放黑煙不透光率40%超過排放標準20%,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份(其蒸汽鍋爐1.8T/tr)。3.請業者操作污染源時加強防制設備之操作,避免有上述情事再次受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一二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一二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