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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3/08
- 違規日期
- 2022/11/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8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貴公司於本縣銅鑼鄉芎蕉灣段370、371、372、373、374、751、758、759、760等多筆地號堆置土石方約3至4萬立方米(業者自述,沿山坡堆置,不易量測),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堆置場作業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堆置土石方)。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該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2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福興村平陽路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芎蕉灣段370、371、372、373、374、751、758、759、760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