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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23-107-05000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5/08
違規日期
2018/04/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案為限期改善複勘.現場勘查工區內有土方堆置,未有任何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級配厚度不足,且有車行揚塵,施作面有揚塵,屏26的出口施作面有車輛進出,惟未見任何洗車設備.3.告示牌的出入口有固定式洗車台,惟無法操作,且車輛未經過洗車設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公共設施工程(整地工程第一標)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