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明峯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明峯畜牧場

文號
30-107-11002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1/19
違規日期
2018/10/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80012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衛武街一○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645.651之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