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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13
- 處分日期
- 2025/04/14
- 違規日期
- 2024/12/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收受之廢木材(板)作為廠內鍋爐燃料,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8年10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公厝仔一號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