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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0-114-04001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4/14
違規日期
2024/12/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收受之廢木材(板)作為廠內鍋爐燃料,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8年10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公厝仔一號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1號
統一編號
287431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