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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崁頂垃圾資源回收廠

文號
20-106-12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12/04
違規日期
2017/11/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稽查時該廠於106年11月14日下午15:30至15:40排放黑煙(P001),未於一小時內向主管機關報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統一編號
995106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