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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立畜牧場

文號
41-109-01001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1/08
違規日期
2019/11/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永立畜牧場,經本局108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所在位置農地排水溝有殘留畜牧廢水並滲漏出場外水溝致有污染水溝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糞箕湖段一之一二七六、三一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糞箕湖段一之一二七六、三一九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