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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9004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9/28
違規日期
2020/07/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7,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委請高塘環境事業有限公司載運廢水至保億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屏東廠代為處理,貴公司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操作,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18號
統一編號
079928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