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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違規日期
- 2017/02/2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進行查證結果顯示,檢測出土壤重金屬鋅最高濃度4100 mg/kg(管制標準鋅:2,000 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中二氯甲烷最高濃度2.71 mg/L、鎳3.5 mg/L(管制標準:二氯甲烷0.05 mg/L、鎳:1 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其台宗企業有限公司於90至96年期間運作物質與檢出土壤鋅超過管制標準相關,致龍定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五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四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