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8-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3/15
- 違規日期
- 2019/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1月11日查核發現力優勢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廠內堆置崁頂廠(E4貯存格)與高雄市南區廠(製程細料出料口)焚化再生粒料未區隔不同產源貯存情形、同年月18日查核再發現崁頂廠(E2至E4貯存格)與高雄市南區廠(E1貯存格)及臺中市后里廠(製程細料出料口)焚化再生粒料未區隔不同產源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7月24日修正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8項第(三)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載興村中校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載興村中校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