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文號
20-112-11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1/28
違規日期
2023/10/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證字號:H1570-15號」,該程序應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進行連續自動監測,本府環保局於112年10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排放管道P002之不透光率於4月27日累積超限55筆,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表,粒狀污染物每日不透光率6分鐘監測值超過20%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之規定(換算每日不得超過40筆),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二八一號、二八一之一號、三○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二八一號、二八一之一號、三○六號
統一編號
277190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