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30-113-06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6/30
違規日期
2024/04/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25日派員前往貴事業稽查,貴事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 )。經查貴事業113年4月15日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表,廢污水排放總量864立方公尺,已超過許可核准量587立方公尺,貴廠人員表示,4月15日所計之水量包含4月13日、4月14日(假日)操作之水量,惟無4月13日及14日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操作參數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37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