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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寧畜牧場

文號
30-102-10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3/10/23
違規日期
2013/10/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2萬元,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1.違反水污染防治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2.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民意段五四五地號,民意段五五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鹽中村光復路一七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