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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違規日期
- 2020/05/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神林路一段9巷12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93-0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9年5月6日、13日、14日及6月11日聯合檢警環等相關機關查核結果:(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設施:1.廠房內廢水集水井後方靠牆處2座5,000公升之塑膠貯存桶及該貯存桶下方塑膠管線。2.廠房內手套清洗機前方2座3,000公升之塑膠貯存桶。3.廠房外停車區角落1座6,000公升及2座3,000公升之塑膠貯存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神林路一段九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神林路一段九巷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