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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7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違規日期
- 2019/05/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8年5月28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656-VM)過戶予松駿貨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義民里復旦路二段二一一巷二五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義民里復旦路二段二一一巷二五號五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