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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秦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736663

共 2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1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即時追蹤系統無訊號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GPS無訊號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4/10/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HAA-0731)於113年6月19日06時07分,停於本縣水上鄉國1水上閘道168縣道往西出口,駕駛隨地便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車號:K*D-2*3*車輛載運石塊及鐵件共計總重70公斤以上)(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12年3月23日(112)松股字第1120001120323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9OO2-M9之車輛,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尚未變更完成,卻已於112年3月25日逕自將車輛過戶予松OO保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4/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3月8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清除、清理機構(清除行為)超量篩選結果,貴公司112年2月之清運量7,779.8112公噸已超過許可核准量(7,000公噸)且超過10%清運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2/11/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車號:*E*-2*3*車輛,載運帆布[長3公尺、寬1.2公尺]、高壓軟管2條[各長4公尺]。另鐵件及石磚塊總重42公斤,未依相關回收清除處理規定清除處理。)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2/08/03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2/08/0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2/02/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車號:KED-2833載運石塊、土方共36公斤、電線、不可燃物、輸送帶淨重75公斤,未依相關回收清除處理規定清除處理)(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8年5月28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656-VM)過戶予松駿貨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12月4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801-S5)過戶予松駿貨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6年10月31日將清除機具(原清除機具車號:KEA-8509)過戶予恆和交通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3*3-*U,於106年7月26日載運一般廢棄物進入內湖垃圾焚化廠,經稽查人員落地檢查發現散裝資源回收物30支以上,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343-TU車輛載運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超過40支,鐵件2支,纜線1捲)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6/07/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1/06/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0/10/2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0/09/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