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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1/05
- 違規日期
- 2021/01/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下稱毒管系統),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乙腈」之運作紀錄於民國97年至113年7月間有販賣行為,惟本局於112年8月21日所核(換)發之核可文件,該物質之運作行為僅有「製造、使用、貯存」,貴公司於販賣毒性化學物質「乙腈」前,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核可文件變更(販賣),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前項核可之申請、審查程序、核(換、補)發、有效期間、變更、展延、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