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混凝土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萬丹二廠
- 文號
- 20-110-110020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違規日期
- 2021/09/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空污專責人員於110年2月23日離職,並於110年7月21日提出重新設置空污專責人員,但未檢附空污專責人員證書,予以退件駁回。今該廠尚未設置空污專責人員,故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予以告發處分,請業者盡速完成專責人員之設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磚寮村大昌路七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磚寮村大昌路七八一號
- 統一編號
- 2225137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