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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2/03
- 違規日期
- 2019/10/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至現場查核,正在施作中,施作過程中有明顯揚塵事實,現場已拍照存證2.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二項規定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推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無適當防制措施致起請土塵飛揚或污染空氣,事實違規明確,返局後辦理後續通知陳述意見事宜3.因於本日至花蓮港與環保署人員花蓮港公司人員至現場查核發現明顯揚塵情形,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依規辦理,工地負責人不在及現場人員拒絕簽名,另於本日12點5分連絡該公司人員,告知其辦理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國防里進豐街六二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花蓮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