鱨旺企業行
- 文號
- 40-109-040040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4/15
- 違規日期
- 2019/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9時10分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有一排放管線正排放未經處理之廢污水,貴公司從事水產品加工,生產製造流程為水產品解凍,包裝出貨所產生解凍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逕自由廠房後方管線排放至鳳山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街七七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民祥街15號
- 統一編號
- 8267158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