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鱨旺企業行

文號
40-109-04004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15
違規日期
2019/10/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9時10分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有一排放管線正排放未經處理之廢污水,貴公司從事水產品加工,生產製造流程為水產品解凍,包裝出貨所產生解凍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逕自由廠房後方管線排放至鳳山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街七七巷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民祥街15號
統一編號
8267158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