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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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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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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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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1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違規日期
- 2018/10/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50號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10月2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41製程元件編號S07-F13之檢測值為5,249 ppm、S10-F07之檢測值為3,459 ppm、IS08-F07之檢測值為3,390 ppm及IS12-F04之檢測值為5,915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五○號、鳳森里中林路五號、鳳森里中林路二五號、鳳森里中利街二二號、鳳鳴里中利街一號、山明里北林路八號、山明里朝興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