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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順畜牧場

文號
30-110-08003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8/19
違規日期
2021/06/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39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明顯異味,該場廢水經由原廢水前管線排出,廢水未納入廢水處理設施,逕排於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之情事,已違反水污法規定,依法告發3.該場非放流口管線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1組封瓶送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由系統預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三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一段53巷6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