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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05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違規日期
- 2017/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湖口二廠(管制編號:J59A5985)於104年06月至104年12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8月15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被動電子元件製造程序(代碼:260029)產出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代碼:E-0217),於104年09月份廢棄物產生量0.5167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456公噸/月)之10%(0.5016公噸/月)上限,惟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五路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