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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全行

文號
30-109-08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8/11
違規日期
2020/06/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豆干製造作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查核,發現貴行產生之原廢水有未經處理直接由場內收集管線排放於地面水體(水污染管制區)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應清除公共水體所排放廢污水,並不得再排放污染物於水污染管制區。限改日期:109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中興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中興路一○○之一號
統一編號
219536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