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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9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違規日期
 
                - 2021/08/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8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內燃材鍋爐產生廢爐渣(D-1101)其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並以太空包盛裝貯存,惟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又太空包破裂致廢爐渣散落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22.7482921,120.5542748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