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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25
- 處分日期
- 2022/08/10
- 違規日期
- 2022/07/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發現貴公司受託清運臺廢棄物(過期啤酒)於該址進行分選作業產出之廢鋁罐,經由機械破碎、壓縮為廢鋁金屬,再售予五金回收業者,該作業為「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五、廢單一金屬(鋁)之再利用行為 ,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自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之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九七巷二八弄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路一段3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