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 文號
- 31-110-04000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4/08
- 違規日期
- 2021/01/14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直潭淨水場之自來水直接供水點,經本局派員稽查採驗處理後自來水水質,檢驗結果:錳0.081mg/L(限值0.05mg/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暨飲用水質水質標準第3條三、化學標準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暨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一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103巷6弄5號
- 統一編號
- 0377490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