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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5/07
 
            
            
                
- 違規日期
 
                - 2018/04/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應取得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M02製程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8吸附設備之壓降顯示100 mmH2O,已超過本府核准操作許可證範圍35~55mmH2O,故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