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 文號
- 30-111-060003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違規日期
- 2021/10/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地下水之過濾設備砂過濾系統(純水系統設備之一)有5支管線連接至下方廠內雨水溝,共有三槽砂過濾系統,靠門口一側2槽有4支管線連接至廠內雨水溝,靠廠內一側一槽有一支管線連接至廠內雨水溝,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
- 統一編號
- 1643916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